2026年5月25日,浙江证监局接连发布两份行政处罚决定书,将一起内幕交易案件的完整细节公之于众。涉案的主角,是一家名为淮安相兑弘毅投资管理中心(有限合伙)的私募基金,以及两名当事人——高磊和黄宝安。三人合计被罚没超过1163万元。
这起案件的核心,围绕着一桩上市公司财务数据更正的内幕信息展开。
2024年7月17日盘后,某公司披露了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财务数据更正公告。根据浙江证监局查明的事实,该事项属于《证券法》规定的重大事件,在公开前属于内幕信息。而本案内幕信息敏感期的认定,为2024年7月2日至7月12日盘后——2024年7月12日盘后,该信息即已实质公开。
黄宝安恰恰是上述法定内幕信息的知情人,知悉时间不晚于2024年7月2日17时56分。而高磊与黄宝安系朋友关系,内幕信息敏感期内,二人有过接触。
也正是从7月3日开始,一系列异常交易密集展开。
2024年7月3日至9日,高磊控制并使用其管理的淮安相兑弘毅私募基金证券账户,卖出相关公司股票约801.75万股,卖出金额约1.12亿元。经计算,仅仅通过私募基金产品的交易,避损金额就高达876.21万元。除此之外,高磊还通过控制相关公司,以“咨询服务费”的名义,利用内幕信息交易获利约45.64万元。
黄宝安本人也没闲着。2024年7月3日、4日,他控制使用自己的证券账户,累计卖出相关公司股票13万股,交易金额188.98万元,个人避损约21.79万元。
高磊卖出股票的时间节点,与其与黄宝安接触的时点基本一致。浙江证监局明确指出,相关交易行为“明显异常”,而高磊无法对此做出合理解释。
针对上述违法行为,浙江证监局最终作出如下处罚:没收淮安相兑弘毅违法所得876.21万元,没收高磊违法所得45.64万元并处以150万元罚款,没收黄宝安违法所得21.79万元并处以70万元罚款。合计没收违法所得约943.64万元,外加罚款220万元,三方合计被罚没1163.64万元。
事实上,高磊在听证会上曾提出过申辩意见。他主张本案内幕信息形成时点认定错误、黄宝安不是知情人、交易系执行前期既定计划而非基于内幕信息等。但浙江证监局经复核后认定,上述申辩意见不能成立,高磊的陈述理由均无法阻却其内幕交易的认定。
据公开信息,淮安相兑弘毅成立于2020年12月,曾用名青岛相兑弘毅投资管理中心(有限合伙),执行事务合伙人为相兑股权投资管理(上海)有限公司,注册地址位于江苏淮安。该私募基金在相兑投资体系中扮演重要角色,主要致力于投资全球技术创新与模式创新领域的私有企业,业务涵盖股权投资、资产管理及咨询服务等。另据相兑股权投资管理(上海)有限公司的微信公众号简介,相兑投资是一个全球化的私募投资管理公司,成立至今已成功发行募集多只人民币和美元基金,投资领域涉及钻石、新能源、半导体芯片、大数据、医疗健康等产业。
耐人寻味的是,该公司并非首次被监管“点名”。2025年9月10日,上海证监局曾对相兑股权投资管理(上海)有限公司出具警示函,原因是其在开展私募基金业务过程中,将基金的部分投资管理职能让渡给他人行使,未能履行诚实信用、谨慎勤勉的义务。
从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朋友关系传递信息,到私募基金账户在敏感期内批量卖出,再到背后相关公司以“咨询服务费”名义牟利——这套操作链条的背后,折射出的不仅是个人对法律红线的蔑视,更是私募机构在内控和合规层面存在的深层漏洞。监管的态度也很明确:无论以何种名义包装,内幕交易终究逃不过“避损多少,没收多少”的结局。